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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二期山东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语文骨干教师普通话培训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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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853 日期:2011-11-08 10: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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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语办〔2011〕35号
关于举办第二期山东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
语文骨干教师普通话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语委办:
根据《关于举办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语文骨干教师普通话培训班的预备通知》(鲁语办〔2011〕19号)要求,各市已按规定条件选拔学员,组织报名。现将第二期培训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时间
2011年12月6日-11日
二、地点
济南市历山路49号山东教育大厦
三、报到
请各市语委办安排已报名参加第二期培训班的学员持市语委办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于12月5日下午到山东教育大厦报到(乘坐火车的学员在济南火车站下车后,可乘坐BRT5路公交车至花园路西口站下车或乘坐3路、K53路公交车至省胸科医院站下车;乘坐汽车的学员在济南长途汽车站下车后,可乘坐BRT1路在历黄路站换乘BRT2路公交车至花园路西口站下车即可,联系电话:0531-82389666,81755000)。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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