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顺利通过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复评验收
点击:1295  日期:2011-06-07 14:08:52
 

 

52627日,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语委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复评团对滨州市进行了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复评。评估团听取了滨州市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复查汇报,并分组对滨城区政府、滨州市文广新局、滨城区第六中学、滨城区第七小学、滨州银座商城有限公司黄河店和滨州市人民医院进行了检查。反馈会上,评估团宣布滨州市通过复评,并为滨州市授牌,滨州市正式成为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达标城市。副市长崔娅妮,市政府副秘书长赵惠民,市委高校工委书记、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高中兴,副局长刘福兴等领导陪同参加了有关活动。

评估团认为,初评通过一年来,滨州市遵循重在建设,重在过程,重在实效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优的创建原则,思想上没有松劲,工作力度没有降低,巩固了二类城市评估成果。在此基础上,迅速启动并推进三类城市城评工作,使全市语言文字工作在规范化、科学化道路上迈出了新的步伐。同时,能够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在全省普通话推广表彰大会上做了城市评估工作经验介绍,还为前来学习的兄弟市提供了良好的服务,介绍了经验,为推动全省城评工作做出了贡献。两年多来,滨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具有思想认识到位、精力投入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的特点,达到了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工作目标,成效显著,通过复评。

评估团认为滨州市20105月通过评估以后,全市普通化应用水平和用字规范化水平有了新的提高,语言文字工作为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服务的水平有了新的提升。一年来,在取得新成绩的同时,语言文字工作又走在了全省前列。希望滨州市继续巩固成绩,探索新模式,拓展新领域,为山东省提供先进的工作经验。

崔娅妮在反馈会上表示,评估团对滨州市语言文字评估复评验收情况作了客观的总结和反馈,既肯定了成绩,也提出了不足和建议。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为契机,以更大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努力促进语言文字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要继续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组织领导,为持续强化语言文字工作提供政策和组织保障。二是加强对语言文字工作的统筹协调,更好地对社会语言文字应用实施全方位的、动态的管理。三是继续发挥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和公共服务行业的示范带头作用,进一步扩大语言文字工作的覆盖面,积极开展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促进语言文字工作深入开展。四是开展针对性地宣传教育,不断开创滨州市语言文字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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