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山东省“诵读经典、爱我中华”活动大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点击:1141 日期:2010-06-13 14:19:02
鲁语办〔2010〕20号
各市教育局、语委、各高等学校语委: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山东省文明办、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文化厅《关于开展“诵读经典、爱我中华”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地的中华经典诵读活动已进入实施推进阶段。为保证活动顺利进行,现将山东省“诵读经典、爱我中华”活动组委会制订的《山东省“诵读经典、爱我中华”活动大赛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级教育局、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和各大中小学要认真学习贯彻鲁文明办[2010]2号文件精神,大力宣传,积极发动,认真组织好本市、本校“诵读经典、爱我中华”诵读活动,使教职员工和学生通过诵读活动了解、熟悉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和红色文化、地域文化,弘扬民族优秀道德,学习革命传统和作风,增加对中国革命建设史的了解,培养健康审美情趣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二、全省教育系统诵读活动参赛人员为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师生员工。要加大宣传,全面铺开。活动分以下阶段进行:
1.各大中小学在班级诵读的基础上选出优秀者参加初赛。
2.各县(市、区)教育系统举行初赛;各高等学校系(部)举行初赛。
3.各市教育局举行本市教育系统选拔赛。各高等学校举行本校选拔赛。
4.山东省“诵读经典、爱我中华”活动大赛教育系统的中小学片区与高等学校片区的复赛活动由山东省语委办承办。复赛产生的优秀选手(各片区前三名)参加山东省“诵读经典、爱我中华”活动大赛决赛。
三、各市语委在选拔赛基础上推荐2-3个节目、各高等学校语委在选拔赛基础上推荐1-2个节目录制光盘,报省语委办。经省语委办组织专家评审后选出参加教育系统中小学和高等学校两个片区复赛节目。请各参赛单位将推荐节目名单(见附件2)及光盘于9月10日之前上报省语委办。邮箱:
sdsywb@126.com
。全省教育系统两个片区的复赛活动结束后按成绩选出参加全省“诵读经典 爱我中华”决赛的节目。
附件:
1.山东省“诵读经典、爱我中华”活动大赛实施方案。
2.山东省“诵读经典、爱我中华”活动大赛教育系统活动复赛报名表。
二○一○年六月十二日
附件:
山东省“诵读经典、爱我中华”活动大赛实施方案.doc(34.5KB)
山东省“诵读经典、爱我中华”活动大赛教育系统活动复赛报名表.xls(14.5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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