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工作汇报
点击:469 日期:2009-10-10 11:25:00
滨州市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工作汇报
滨州市语委办
学校是语言文字工作的的重点领域,是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的主要阵地。长期以来,我市对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非常重视,1999年起,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中广泛开展了“普通话示范校”创建活动,逐步形成了学校带动学生,学生带动家长,家长带动社会的工作格局,促进了全市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的提高,取得了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阶段性成果。
进入新世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颁布实施,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和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进一步开展,使语言文字工作逐步走上了法制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我们认为,在实现国家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达标的过程中,应该进一步巩固学校的基础地位,发挥其辐射和带动作用;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以及基础教育新一轮课程改革中,应该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因此,我们以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为总抓手,加大了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我市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的一些做法和体会向大家作一汇报。
一、调查研究,率先启动
1999年,党中央、国务院从实施“科教兴国”的战略高度,召开了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实施素质教育成为跨世纪基础教育改革的主旋律,对学校的语言文字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说好普通话、用好规范字、提高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是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做好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方面。同时,社会的发展进步,信息化时代的到来,也要求尽快实现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
另一方面,在经过1995年的全省中小学教师“讲普通话,写规范字”通用基本功培训和训练之后,到1997年我们提前实现了普通话成为学校“教学语言”的目标。如何进一步实现普通话成为“校园语言”的目标,我们感到难度很大。当时学校中的情况是教师讲普通话,管理者和工勤人员不讲;教师也只是课上讲普通话,课下则用方言交流,这种情况仅靠原来的办法进行管理解决不了。学校语言文字如何向纵深发展,在经过思考研究之后,我们认识到必须以“目标管理、量化评估”为基本措施,加大行政管理力度,尽快使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1999年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我们确立了以开展“普通话示范校”创建活动为总抓手,通过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促使学校普通话由“教学语言”向“校园语言”目标迈进的工作思路,并提出力争2005年前普通话成为各级各类学校的“校园语言”,率先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中启动了“普通话示范校”创建活动。
二、精心准备,实施评估
我们组织语言文字专家,制定了《滨州市普通话示范校评估标准》,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普通话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滨教[1999]41号文件)。(省文件出台后,执行省标准,拟改名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估分为学校组织管理工作、教职员普通话水平和使用情况、学生普通话水平和使用情况三大部分,重点评估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在指导思想、管理体制、实施措施以及工作效果等四个方面的情况。特别强调了对校长的要求,“普通话示范校”的校长在学校内外的公共场合要带头讲普通话,做推广普通话的标兵和模范。实行“一票否决制”,校长不讲普通话,学校则不具备申报资格。教师则必须参加普通话等级测试,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
评估按照学校自评、县区初评、市复评的程序,自下而上逐级进行评估。学校按照评估标准首先进行自评,自评认为符合标准后,向县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由县区教育局组织进行初评;县区教育局评估达标后,由县区教育局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市教育局组织最后复评,复评合格的学校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由市教育局、市语委办授予“普通话示范校”称号,发文公布命名并挂牌。
评估采取听、看、查、测、谈、访、议等方式进行。具体通过听取学校汇报,巡视校园语言环境,抽查教学情况和语言文字工作档案材料,召开干部师生座谈会,对教师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对语文教师进行普通话知识笔试,对师生进行随机访问等方式,对项目进行分类抽查,综合评定每所学校的总成绩。
“普通话示范校”创建活动的开展,极大地调动了学校开展语言文字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一个以创建“普通话示范校”为目标的推普高潮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中掀起,涌现出一批开展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先进典型。如很多小学创造性地开展了“小手拉大手,同讲普通话”活动,这一活动,以学校为中心,辐射到家庭、社会,每一位同学都是普通话的示范员、宣传员、教练员和监督员,通过教师之手,牵动学生的小手,通过学生的小手,拉动家长的大手,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益。无棣县一所乡镇学校,则把“普通话示范校”的目标分解,在全校开展“普通话示范班”创建活动,学生进行自我管理,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滨城区第一小学校长公开承诺:校长不讲普通话,师生可以不听,自由离开。师生不讲普通话,校长可以不听。
几年来,全市已分三批命名“普通话示范校”一百所,去年从中择优推报了28处参加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检查验收,全部合格。由于示范校的达标不需要过多的硬件条件,不受经费的限制,关键在于主观的重视和努力程度,各个学校几乎都处在同一起跑线上。因此,除城镇学校、条件较好的学校以外,乡镇学校和条件较薄弱的学校参与的积极性也非常高。评估中,许多乡镇学校的校长把开展“普通话示范校”创建活动,作为激励师生干劲,促进学校上水平上台阶的契机,甚至出现了乡镇学校好于城镇学校的可喜现象。沾化县徒骇河农场中心小学,是远离县城的一所农村小学,全校师生在校长的带领下,人人能讲普通话,展现出不畏条件艰苦,积极向上进取的精神风貌,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也明显提高。
“普通话示范校”创建活动的开展,强化了校长的责任,促使校长在学校语言文字工作中发挥带头作用。校长是学校的灵魂。有人说:一个好校长,可以带出一所好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同样需要校长率先垂范。但是长期以来,部分校长对普通话的忽视以及水平的低下,制约着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开展。“一票否决制”的实行,使校长有了压力,评估中许多校长操着不太流利的普通话进行汇报,还有许多校长为了提高普通话水平,走进了课堂。各县区纷纷举办校长普通话培训班,全市1000余名校长较系统地学习了语言文字政策和普通话知识。2003年8月,我市成功组织了“普通话示范校”校长封闭强化训练班,取得了良好效果。
“普通话示范校”创建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了校长和广大师生对语言文字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了学校贯彻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的责任感。促使学校紧紧围绕提高学生素质、培养现代化建设人才的中心任务,进一步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管理力度,健全机构,建章立制,把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融合在教育教学的管理之中,使语言文字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
三、加强管理,提升质量
在看到已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意识到存在的问题。示范校的数量增长很快,但水平差距较大;有的学校对语言文字工作不够重视,认识还不太到位;已公布命名的部分示范校存在浮躁心理和短期行为,质量下滑;部分语文教师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等等。针对上述问题,我们进一步加强了管理,明确了今后的工作思路:
一、逐步建立国家、省、市、县(区)四级示范校体系。过去,市级示范校一直是我们的工作重点,2001年起,部分县(区)开始开展了县(区)示范校创建活动,去年,我们启动了省级语言文字示范校的创建工作。总的原则是市级示范校保持100处,并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在市级示范校中择优推报参加省级示范校评选,空出的名额次年由县(区)级示范校递补。今年我们又将申报国家级示范校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计划中,争取部分学校成为国家级语言文字工作示范校。
二是进一步完善示范校评估机制,研究制订《滨州市语言文字工作示范校管理办法》,目前讨论稿已经完成,正在修改完善中。管理办法包括总则、语言文字工作示范校创建标准、语言文字工作示范校申报评选、语言文字工作示范校奖惩、语言文字工作示范校管理、附则六章。规范了“逐级择优申报、语委办审核、下发通知、组织评估、专家反馈、暗访公示、命名授牌、动态管理”等一系列管理程序。切实保障评选出来的示范校要过得硬,要能够真正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三是加强与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等的横向联系,努力争取在各级各类学校的诸如办学水平、示范学校、特色学校等评估检查中纳入语言文字工作,使其成为必要条件或占有一定的量化分值,与学校的中心工作、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诚望借此机会,能得到领导以及兄弟市的指导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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