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9月10日至16日是第九届全国推普周,为开展好本届推普周活动,根据《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开展第九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教语用[2006]3号)和山东省教委、语委《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开展第九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的通知》(沪教委语[2006]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拟定我校“推普周”活动方案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进一步增强全校师生员工的语言规范意识、法制意识和推广普通话参与意识,加快普通话在全校的推广普及进程,也为我省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建设和谐社会、创建大而美、富而强的新山东而努力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服务环境,贡献我校师生员工的一份力量。
二、 宣传主题
此次活动宣传主题为“普通话——五十年推广,新世纪普及”。配合国务院《关于公布〈汉字简化方案〉的决议》、《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发布50周年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施行5周年宣传纪念活动,并紧密结合《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精心策划、组织好学校的相关宣传活动,扩大普通话、规范汉字的影响力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社会知晓度。
三、工作思路
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为核心,以推普周为契机,以完善我校语言文字应用管理体制和机制建设为主线,以提高我校师生员工语言文字应用规范化水平和管理水平为抓手,实现对学校生活、教学的积极引导和有效监控,促进校园语言生活的健康发展。
四、具体工作方案
(一)学校语委办公室与学校普测中心
1、于9月份开学初制作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画,设置推普周专题宣传栏和网页专栏,在学校区营造宣传氛围。
2、配合烟台市推广普通话周宣传活动在公共场合设立推普宣传岗,为社会进行有关推广普通话的各种宣传。
3、10月份在全院师生中开展“爱我母语、爱我中华”征文活动。
4、本学期继续组织全校范围参与的普通话大赛(第三届)和留学生汉语比赛(第五届)。
5、学校普测中心于9月12、13日(五教201教室)下午组织两次推普讲座(400人参加)。
6、与烟台市广播电台著名播音员刘丽联合举办“中华美文朗诵专题讲座。拟在10月-12月每月推出一场。
(二)教务处与普测中心
1、负责在全校组织开展全国第三届语文规范化知识大赛和全国第二届教师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并选派优秀选手参加山东赛区选拔赛。大赛时间根据全国和省里比赛时间来定。
2、11月份,负责在全校举行教师板书书写大赛,并制定相关方案。
3、分期、分批、分专业举办学生普通话培训班,组织学生参加普通话等级测试。
(三)校团委及学工部
1、结合2006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学生志愿者到农村、边远地区或民族地区开展“推普农村行”活动,结合当地实际,采取灵活形式开展推广普通话便民服务,让群众从中得到实惠。
2、 9月份组织学校学生推广普通话志愿者参加市里推普周街头宣传咨询活动。
3、 10月份开展校园语言文字“啄木鸟”有奖活动,并制定具体方案。
4、 11月份在学生中开展“推广普通话、规范语言文字”公益广告设计大赛活动。
5、 配合教务处,做好在学生中的普通话宣传和培训工作。
6、辅导员组织学生利用主题班会、各项学生活动开展推广普通话和使用规范字的宣传。
7、和团委联合开展适合大学生特点的朗诵、演讲、辩论等活动。
8、结合对学生的就业导向教育,动员学生自觉考取普通话证书,提高自己的语言应用能力和普通话水平。
(四)信息中心
尽快建立学校语言文字网站,并协助学校语委做好各项推普宣传信息的登陆和更换。
(五)后勤服务中心
1、后勤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学院各商业网点包括食堂、饭店、小卖部、超市等工作人员及学生宿管员、绿化工作人员等说普通话的引导、监督和培训,提高他们规范用语的意识和能力,促进校园语言生活的健康发展。
2、检查、纠正校园内广告、牌匾、宣传标志等的不规范用字用语等现象,为迎接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而做好准备。
(六)党办、校办
1、党办做好各职能部门工作监督和指导工作;
2、校办做好各职能部门的协调工作。
(七)各院、系、部
1、各学院、所属系、部应积极配合教务处、团委和学工部做好推普周的工作宣传;
2、在本学院、系、部学生和教师中开展推广普通话和使用规范字的宣传活动,并做好监督和检查。
(八)大学生就业指导办公室
就业办从学生就业角度,帮助学生分析就业形势,积极做好对学生考取普通话证书的宣传和动员工作。为迎接推普工作的到来,语委各职能部门要将推普工作及时列入工作计划,并按照推普工作方案认真组织策划开展各项活动,并认真总结,共同为学校推普工作和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为迎接语言文字评估打好坚实的基础。
烟台大学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烟台大学普通话培训与测试中心
二OO六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