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字工作信息第13期
点击:589  日期:2009-08-31 14:5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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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10

       莱芜市第八届全国推普周新闻发布会暨二类城市语言文字达标工作调度会在莱芜市教育局召开

      莱芜市副市长、市语委主任魏春香同志在莱芜市第八届全国推普周新闻发布会暨二类城市语言文字达标工作调度会上讲话

      莱芜市语委发布《关于二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达标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莱芜市发布关于二类城市语言文字达标工作有关要求的说明

      滨州市召开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启动大会

      滨州市副市长、市语委主任祈维华同志在滨州市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启动大会上讲话

      烟台市下发系列文件启动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

      烟台市成立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莱芜市第八届全国推普周新闻发布会暨二类城市语言文字达标工作调度会在莱芜市教育局召开

    2005年9月12莱芜市第八届全国推普周新闻发布会暨二类城市语言文字达标工作调度会在莱芜市教育局召开,莱芜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语委副主任张榕同志主持了会议。莱芜市副市长、市语委主任魏春香同志发表了讲话。莱芜市教育局局长、市语委副主任陈灿群同志发布了莱芜市第八届推普周活动安排情况;莱芜市语委成员单位和各区语委汇报了语言文字工作情况;省语办尹建国主任到会并发表讲话。会议还就莱芜市二类城市达标要求作出了说明,莱芜市广电局副局长段熙增同志、市建委副书记毕于鹏同志、中国联通莱芜市分公司副总经理李云见同志、市实验学校副校长景逢柯同志分别代表新闻媒体、党政机关、公共服务行业和中小学发言。

 

      莱芜市副市长、市语委主任魏春香同志在莱芜市第八届全国推普周新闻发布会暨二类城市语言文字达标工作调度会上讲话

    魏春香在讲话中指出,要充分认识二类城市语言文字达标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突出抓好党政机关、教育、新闻媒体、主要公共服务行业等二类城市语言文字达标工作的四大重点领域,做好普通话水平达标工作和基层语言文字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充分发挥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媒体的宣传作用,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语言环境。她在讲话中强调,要加强对二类城市语言文字达标工作的领导,做到领导到位,职责到位,建立起监督制约机制,并加以行政许可。一是要研究建立将语言文字达标情况同文明单位评选挂钩的制度,今后凡是语言文字规范化不达标的单位,一律不得申报评选文明单位;二是要认真落实特定行业从业人员的普通话资格条件制度,新录用公务员、教师、新闻媒体演播与采访人员以及公共服务行业窗口服务人员的普通话等级必须达到相应等级标准,否则不予颁发相应资格证书,不得录用聘用;三是建立语言文字工作评选表彰制度,对于语言文字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由市语委给予表彰奖励。 

 

      莱芜市语委发布《关于二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达标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实施意见》就莱芜市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达标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达标范围、达标内容、达标要求等作了详细的规定,并说明评估的工作步骤是:宣传发动,各基层单位自查整改,各行业(系统)、各区自评和市级初检;工作措施是: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加大普通话推广培训、测试和用字检查力度,建立健全语言文字工作制约和激励机制。《实施意见》还对莱芜市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任务进行了详细的分工。

 

      莱芜市发布关于二类城市语言文字达标工作有关要求的说明

    文件就莱芜市确立的“一二三四”的工作思路进行了详细的说明。确定一个目标,即力争200610月底以前莱芜市城区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达到二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标准的要求;提高两个水平,一是提高普及普通话水平,二是提高社会用字规范化水平;落实三项措施,一是要抓宣传,二是要抓推广普及活动的开展,三是要抓普通话水平测试和社会用字检查;突出抓好四个重点领域,一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二是党政机关,三是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四是公共服务行业。

 

      滨州市召开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启动大会

    200589日下午,滨州市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启动大会在滨州市市政大楼会议室举行,会议由滨州市市政协副主席、市教育局局长王乃信主持,省语委办主任尹建国应邀参加会议并讲话,滨州市副市长、市语委主任祁维华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各县区分管县长以及市语委各成员单位共5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的主要议题是研究部署迎接山东省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准备工作。

    省语委办主任尹建国同志在会上讲话,他充分肯定了滨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取得的成绩;介绍了我省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进展情况;他强调语言文字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着眼于为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服务,要促进推广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向小城镇和广大农村拓展。滨州市教育局副局长、市语委办主任卢得欣同志公布《滨州市迎接山东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检查评估方案》。

    最后王乃信局长对大会进行了总结,他就会议精神的贯彻提出四点意见:一是要提高对语言文字工作的认识;二是请参会人员会后认真贯彻尹主任、祁市长讲话精神,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迎接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计划,任务落实到科室、任务落实到人;三是要把本单位的语言文字工作与当前开展的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招商引资促进滨州超常规跨越式发展结合起来,通过“迎评”增强广大工作人员语言规范意识;四要把迎接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和全国第八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结合起来。希望语委各成员单位按照“市两办”文件要求,积极参加“推普周”的系列活动。

 

      滨州市副市长、市语委主任祈维华同志在滨州市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启动大会上讲话

    祁维华市长要求全市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语言文字工作和迎评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指出要突出重点,把“迎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一是采取多种形式,大力营造“做好语言文字工作,为滨州增添光彩”的浓厚氛围;二是要突出抓好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和公共服务行业四大领域;三是党政机关要发挥带头作用;四是要加大整治力度,各单位要按照“迎评”实施方案对所承担的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对存在的问题扎扎实实地进行整改;五是要切实做好今年的“推普周”活动。

 

      烟台市下发系列文件启动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落实《山东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试行)》实施办法的通知。《实施办法》将《山东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试行)》逐条进行分解,明确评估标准、具体措施和责任单位。通知要求烟台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烟台市教育局、语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通知就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进行了规定,工作目标是:经过23年的努力,普通话基本成为各级各类学校及幼儿园的教学语言;普通话合格要作为教师业务考核内容和教师录用条件之一;说好普通话、用好规范字是学生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工作措施是: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把普及普通话、用字规范化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要有计划地开展培训测试工作;普通话水平考核结果要作为教师聘用、晋级和评优的条件之一;要加大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力度;加强学校普及普通话、用字规范化工作的检查评估。通知还特别强调,要强化对年轻教师使用普通话的要求,从2006年起,凡40周岁以下教师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普通话等级并取得证书,不得申报参评上一级职称。

    烟台市教育局、烟台市语委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通知规定,烟台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定遵循“依申报评定”的原则进行;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每年评定一次;各县市教育(文、体)局、语委要对示范校创建活动予以切实重视,充分发挥示范校创建活动对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进一步深入发展的促进作用。随通知下发的还有《烟台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标准及其实施细则(试行)》。

 

      烟台市成立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为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烟台市教育局还成立了“烟台市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由烟台市教育局局长、党委书记、市语委副主任刘连基同志担任主任;由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调研员李文广同志,市教育局副局长、市语委办主任宋作新同志担任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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