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点击:3297  日期:2009-08-31 13:47:16
 

主要职责:  

  1.统筹管理全省语言文字工作,拟定全省语言文字工作规划和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2. 指导全省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监督检查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标准、语言文字信息标准和语言文字应用情况。   

3.指导、检查全省普通话推广工作,组织推行《汉语拼音方案》,负责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4. 指导、监督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各级各类学校的普通话培训与测试工作,统一管理普通话等级证书和普通话等级的审核、认定工作。

5. 指导全省各级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组织实施市级以上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
  
    地址:济南市青年东路1号山东文教大厦

  通讯地址:济南市青年东路1号山东文教大厦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邮编:250011
  省语办电话:
0531-81758335
  省普通话测试中心:0531-81758339

    省语办邮箱:sdsywb@126.com

    网站咨询电话:053181758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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